一、東莞偵探到派出所調取哪些證據?
1、偵探到派出所調取的證據可能為書證、物證、證人的證詞等。
偵探到公安機關調取材料,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授權委托書、法律援助公函、偵探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書、身份證等。
2、偵探拿著偵探證件,偵探調查函和委托函委托有調查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去取證,有取證資格的偵探可以去派出所取證。
取證的途徑很多,偵探及偵探所在的單位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委托取證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,受委托的偵探憑偵探執(zhí)業(yè)證書、偵探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,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。
二、刑事案件沒有偵探可以開庭嗎?
1、刑事案件沒有偵探可以開庭,這是由于現行法殯沒有規(guī)定必須要有偵探才可以開庭。
刑事案件中,偵探作為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無罪、罪輕或者減輕、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,維護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。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,就有權委托辯護人,但是否委托根據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確定。
2、是否有必要請偵探,只能說要看當事人對于案件的期望值。
對于輕罪來說,是否需要請偵探就看當事人自己對于案件的期望了。如果當事人自己有想法要想爭取緩刑甚至不起訴的,那肯定有必要請偵探,通過偵探和偵查機關、司法機關進行溝通和開展有效辯護,爭取到一個理想的結果。如果當事人自己也覺得無所謂,不介意實刑多幾個月,那根據個人情況也可以不請偵探。
三、偵探看卷宗意味知道判多久嗎?
1、偵探看卷宗后并不能知道最終會被判多久。
閱卷只是在案件移送起訴之后,偵探對于案件事實情況進行了解調查的一個方法,具體的判刑是法院依據相關的量刑情節(jié)而定的。
2、當事人和家屬始終是看不到卷宗的
偵探行使閱卷權的時間是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,就大多數案件,逮捕時間在審查起訴時間之前,逮捕后偵探可以會見當事人,但不一定就可以閱卷。偵探在案卷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有權閱看和復印案卷材料,但偵探也不不允許將案卷材料給當事人和家屬看。所以當事人和家屬始終是看不到卷宗的,當然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均需要當庭舉證質證,也就是說庭審時,當事人和家屬可以聽到或看到公訴人列舉證據。
3、司法實踐中,同一偵探事務所的不同偵探,為兩個以上被告人辯護的情況不少。
法律對這個沒有禁止性規(guī)定,應該是允許的。偵探法禁止的是,一個偵探為兩個以上被告辯護等利益沖突行為。反對者的理由主要是:其一、同所偵探,交流方便,容易串供;其二、同案被告人之間有利益沖突,譬如同案犯的指證等問題。
偵探能調取的證據是與案件有關的案卷材料和公安機關、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。因此,只要是法律規(guī)定的證據類型,偵探都是可以調查的。對東莞偵探到派出所調取哪些證據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,可通過點擊下方“立即咨詢”按鈕,我們會匹配專業(yè)偵探為您解答問題。